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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平台认证 1994年成立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律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大街卫岗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技

025-84405555

律所简介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是以“江苏省知名律师”刘洪先生之名命名的,是集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公司、证券、破产和法律风险防控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自1994年6月成立以来,本所一直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著称于社会各界,并先后接待了全国各地参观、考察团体数百起。国家司法部原部长蔡诚、副部长张耕及朝鲜中央律师协会会长李东锡等先后来所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中国法制报》、《中国律师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南京市场报》、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经济广播电台、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众多新闻媒体也对本所的工作业绩给予了多次报道。

本所拥有充沛的律师人力资源,现有执业律师近50名,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法学院且都获得了法学学士或硕士学位,并兼有金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其他专业学位,同时还具有在大型国有、涉外企业、行业协会、大学、司法机关等工作经历,有着丰富的处理疑难、复杂、新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实战经验。

在长期的对外业务合作中,本所与省市各地众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商业协会及专业机构等保持长期、友好、稳定的工作关系。多年来,本所律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一致赞誉及行政主管部门和同行的认可。先后办理了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受聘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新闻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外地驻宁办等数百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作为本所的创始人,刘洪先生的人生和执业经历被业内同行和新闻媒体赋予为“传奇式人物”,在三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刘洪律师以其执著的追求、精湛的专业知识、娴熟的办案技巧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成功地办理了一大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全国首起期货纠纷、江苏省第一起集团劳动争议案、江苏省最大涉嫌黑社会犯罪案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刘洪先生还担任国内众多大中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个人事迹也被《中国律师报》、《新华日报》、《南京日报》等众多新闻媒体作过专题报道,并被授予江苏省首届“知名律师”、南京市第一、二届“十佳律师”和“人民满意律师”、“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知名律师和社会活动家,刘洪先生积极参政议政,并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历任南京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协常委、南京大学中国经济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南京市纪委党风联络员、南京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的刘洪先生多年来积极为政府分忧解难、化解矛盾,他所提出的众多关系民生的议案、建议均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加速我国普法教育的进程,刘洪先生多次接受邀请为省内外的政府机关、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数百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并授予其“著名法律咨询专家”称号。2009年4月,应美国庄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谢新坦先生的邀请赴美访问,美联邦司法部部长埃里克﹒霍尔德亲自接见了刘洪律师,这是美司法部部长接见中国律师第一人。

在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本所一直在借鉴国内外优秀管理经验,并积极努力探索适合行业特点的先进管理模式,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为了进一步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法律服务国际化的需求,本所在律师事务所发展战略设计与律师个人发展模式以及业务部门和行政系统管理等方面,均作了全新规划。从2007年起,本所在业内率先贯彻实施 “团队服务、质量至上”的新管理模式,通过系列的市场调研工作和汇总分析,准确地把握住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动向,并据此及时转变观念,通过人员整合、专业整合的方式,组建综合实力较强的律师团队,从接待到案件讨论,再到承办案件,律师团队全程参与,全方位服务,完全打破了以往律师“单打独斗”的服务模式。新模式的运用,不仅提高了每个团队成员的业务技能,而且保证了律师服务的质量,更为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满足了客户的真正需求。

本所办公场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9号东鼎大厦3号楼7层,近千平方米写字楼、全所链接的局域网络及全程化的无纸办公流程等硬件设施为本所的发展战略提供了完善的物质保障。正是由于长期形成的一系列完善的管理机制、人才培育机制和与国际接轨的服务机制,使得本所一直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等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本所先进的管理理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本所的服务宗旨是:以专业的优秀律师为阁下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将秉承这一宗旨,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一如既往地依法维护海内外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为加快国家法治进程作出应有贡献。

王万钊律师

王万钊律师

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合同纠纷

执业1年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大街卫岗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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