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婚姻家庭 673次
前言:
说起家暴,可能因为以往的报道,所以经常会让我们想到女方遭受男方家暴的场景。然而!家庭暴力不分男女。近期,XX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离婚后家暴”的民事案件,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双方虽已不再是家庭成员,但前妻却不断骚扰,甚至会堵锁孔封门、锁车、跟踪。。。。。。让人细思极恐。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刘某(化名,男)与曹某(化名,女)离婚,之后刘某居住在XX市XX区A小区;曹某与患有抑郁症的儿子小刘在B小区租了一套房子,B小区与A小区之间的步行距离约350米;刘某的父亲由于身体不好,刘某也会时常去C小区和其父亲同住。
刘某称,双方离婚后,曹某持续对其及家人实施骚扰,包括封门、锁车、威胁、辱骂、跟踪、散发不实言论等恶劣行为;离婚诉讼期间,曹某更是多次对其大打出手,刘某多次报警处理。刘某认为曹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其与父亲的正常生活,遂向XX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院裁定:一、禁止曹某威胁、殴打和伤害刘某或实施其他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二、禁止曹某骚扰、跟踪和接触刘某及其父亲;三、责令曹某不得接近或进入刘某现居住的A小区、与其父亲居住的C小区房产200米的距离。
法院裁定:
一、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威胁、殴打、伤害申请人刘某或实施其他任何形式暴力行为;
二、禁止被申请人曹某骚扰、跟踪和接触申请人刘某及其父亲;
三、驳回申请人刘某的其他请求。
律师评析:
一、法院为何驳回了刘某的第三项诉求?
本案中,刘某与曹某已于2020年9月份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后双方仍多次发生争吵,刘某也多次报警,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也是为了使得双方的生活实现正常化,减少双方对立冲突,因此法院裁定禁止曹某威胁、殴打、伤害刘某或实施其他任何形式暴力行为。
此外,根据刘某提供的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等),足以证明曹某确实存在在刘某生活场所张贴不雅告示、在刘某使用的车辆上锁的不文明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也实际影响到了刘某与其父亲的正常生活。因此法院裁定禁止曹某骚扰、跟踪和接触刘某及其父亲也是合理的。
最后,关于刘某禁止曹某接近其与父亲住所的请求为何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呢?因为曹某与其儿子目前居住在刘某住所步行距离不足300米的小区,若支持申请人的该项请求必定会影响到被申请人及其儿子目前稳定的生活状态,故法院对申请人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二、家庭暴力有何特点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的,也包括恐吓、辱骂、威胁等精神虐待形式的。
首先,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由于中国传统思想“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束缚,致使受害者只得忍气吞声,而施暴者就无所顾忌变本加厉!同时,由于家庭成员也是朝夕相处共同生活在一起,从而施暴者便有了更加充分的作案时间,家庭暴力便更加容易实施。
其次、家庭暴力行为是具有连续性和渐进性的。家庭暴力一般都不是一日突起的,往往是日积月累,其中的一些恶性案件也是从拳打脚踢而慢慢演变成的。
最后,家庭暴力具有较大的危害性。由于家庭暴力的隐秘性,使得受害者时常会处于无助的状态中,而施暴者会在一次一次的家庭暴力中逐渐走向极端,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并且,家庭的不稳定也会影响社会的安宁。因为家庭暴力会使得一些家庭走向破裂,孩子也会受到伤害,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
律师提醒:
如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1、搜集证据:
在发生家暴时,可用家用摄像头、手机、电脑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保留视频、图片等证据。
2、保留证据:
因家暴受伤的,应及时就医验伤,并保留好公安机关告诫书、报警回执、验伤报告、门诊病历、伤情照片等证据材料。
3、及时求救:
在家暴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2338向妇联、街道求助。
03-18 503次
03-15 580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条将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确定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我国国情下,子女年满18周岁,虽已成人,但尚在各类高校就读,一时无法工作,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情况将会愈加普遍,这时父母只要还有负担能力,应该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但如果父母确实没有能力给付,孩子又已经年满18周岁,子女要求父母必须给付自己上大学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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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原则上,其作为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对此作出了例外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其立法目的是保护近亲属之间不能依靠自己劳动收入而维持生活的人有权申请负有抚养、赡养或扶养义务的人给付费用,从而能够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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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彩礼的传统习俗因素及时代变化,将彩礼理解为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对于包括出嫁女儿在内的女方家庭的赠与,父母及出嫁女儿共同对受赠财产享有利益,无疑更为合理,更能兼顾中华传统文化伦理和新时代、新社会的要求,也更易为社会公众的情感所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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