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纠纷 875次
前言:
情侣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因一系列情况双方最终分手没有走到一起,没有步入婚姻的殿堂,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该如何分配?近日某某市法院立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常某与金某系为情侣关系。2020年9月,为了结婚所需婚房,双方共同出资在某市某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装修后入住。因常某银行征信出现问题,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被告金某一人名下,成为其单独所有。
但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矛盾产生纠纷,两人感情关系破裂。常某便将金某诉至法院,请求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进行分割,并要求被告金某返还原告常某房屋装修费用等共计21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矛盾冲突尖锐,承办此案的法官多次沟通均无法促成有效调解。
法院判决:
1、依法判决被告金某返还原告常某房屋出资及折价款114428元;
2、涉案房产及屋内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归被告金某所有。
律师评析:
第一,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内容为涉案房产。该房产购买于双方同居期间,并且通过双方共同出资,虽登记在被告金某名下,但应为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而涉案房产虽系原、被告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被告金某名下,向银行贷款人也为金某,并且原告常某自身存在征信问题,不符合贷款买房的限制性要求,因此,涉案房产应归被告金某所有。
第二,本案中原告主张由被告返还21万元首付款,却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承认其自行出资的首付款为13万元,其余的首付款均由原告出资。根据涉案房屋首付款21万余元的实际情况,法院确认原告出资为8万元。并且在涉案房屋购买时间较短,在其后的短时间内房价并未有较大的起伏波动。因此法院依据双方各自出资情况对房屋价值进行分割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03-18 487次
03-15 563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条将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确定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我国国情下,子女年满18周岁,虽已成人,但尚在各类高校就读,一时无法工作,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情况将会愈加普遍,这时父母只要还有负担能力,应该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但如果父母确实没有能力给付,孩子又已经年满18周岁,子女要求父母必须给付自己上大学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10-23 464次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原则上,其作为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对此作出了例外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其立法目的是保护近亲属之间不能依靠自己劳动收入而维持生活的人有权申请负有抚养、赡养或扶养义务的人给付费用,从而能够正常生活。
09-27 180次
结合彩礼的传统习俗因素及时代变化,将彩礼理解为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对于包括出嫁女儿在内的女方家庭的赠与,父母及出嫁女儿共同对受赠财产享有利益,无疑更为合理,更能兼顾中华传统文化伦理和新时代、新社会的要求,也更易为社会公众的情感所普遍接受。
09-26 240次
王诗元律师 08-22
邵飞律师 03-18
师瑞律师 10-24
崔博律师 07-18
林福明律师 07-17
饶婷婷律师 07-12
企业破产后被遗忘的打工人,律师接受委托帮助员工确认了职工债权
沈光辉律师 09-02
律赢时代律师 12-13
从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中,看公司股东是否能够为公司尚未发生的债务做担保
邵飞律师 03-11
沈光辉律师 09-14
Copyright©2020-2022 律赢时代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9031409号-3